
(来源:安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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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正式印发的《芜湖市存量土地混合与兼容利用及建筑功能合理转换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解读。该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低效用地再开发与城市更新的战略部署,优化城市工商业土地利用,为盘活存量土地和建筑、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提供系统的政策工具与实施路径。
作为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芜湖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是深化试点改革、响应中央政策要求的具体举措。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程劲虎介绍,《暂行办法》主要从明确政策适用范围、建立土地混合、兼容及建筑功能转换的正负面清单、简化审批流程等方面,构建了存量资源转换利用的管理框架和支持体系。
在具体管理要求上,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管理科科长程勇详细说明了“正负面清单”机制。政策鼓励在低效用地再开发中通过功能混合,补齐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允许公管公服、交通、市政等用地中混合一定比例的科研、商业用地,以打造活力街区;明确了各类用地可兼容的建筑设施清单及比例管控,例如文化、体育用地可兼容不超过总建筑面积15%的商业服务业等设施;对于存量建筑功能转换,符合正面清单和比例要求的,可按不改变规划条件和土地用途进行管理。
{jz:field.toptypename/}在办理手续方面,新政显著简化了审批流程。对于采取土地混合方式且符合鼓励情形、规划强制性指标不变的,无需重新核定规划条件,开云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即可作为办理用地手续的依据。对于土地兼容利用符合正面清单的,无需变更规划条件与土地合同,也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对于符合建筑功能转换正面清单的四类特定情形,如公服建筑改变为配套商业、商业内部业态调整等,无需重新办理用地、规划手续,可直接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程劲虎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深入园区企业开展宣讲,并总结形成典型案例进行推广。同时,将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存量资源转换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集成土地、规划、金融等政策工具,确保政策有效落地,持续激发城市内生动力与发展活力。
该《暂行办法》的实施,标志着芜湖在盘活存量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方面迈出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一步,将为芜湖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安徽经济报融媒体记者 张传兵)